研究生二支部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支委会,应到会正式党员4人,实到4人,经票决一致,同意发展吴颖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为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,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,现将吴颖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(2025年10月20日﹣2025年10月24日)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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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:宁 荟
二审:赵 婧
三审:刘晓玲